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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、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、湖北省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。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咨询委员、中信改革发展基金会咨询委员、湖北省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、湖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、湖北省法治督查工作人员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等。
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》《法理学》《法社会学》《当代中国法治》
法理学、法律社会学、农村社会学
陈柏峰,1980年9月生,湖北咸宁人,法学博士,汉族,中共党员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(2002)、法学硕士(2005),华中科技大学社会学博士(2008)。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(2011),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(2012-2013),西南政法大学博士后(2012-2015)。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、党委副书记(兼)。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、湖北省法学会常务理事,中国社会学会法律社会学研究会副会长。第九届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,入选国家、教育部、湖北省多项人才工程。
在《中国社会科学》《法学研究》《中国法学》《社会学研究》《政治学研究》等期刊发表论文100多篇,出版《传媒监督的法治》《乡村江湖》《乡村司法》《半熟人社会》等专著6部,合编《法学的11种可能》;主编《法理学》教材,参编中央“马工程”重点教材《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》《思想道德与法治》。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、重点、青年项目,教育部年度、后期项目,霍英东基金基础性研究项目,中国法学会项目等10多项。获教育部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、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、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、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、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10多项。